被继承人去世三年遗产未分割,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继承人能否继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22 11:15) 点击:882 |
被继承人去世三年遗产未分割,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继承人能否继承? 有人法律咨询的问题,整理如下: 被继承人去世三年了,作为遗产的房子未分割,由继承人共两人,其中一继承人占用房屋,现另一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占用房屋的继承人表示已超过诉讼时效。 分歧意见 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产生两种意见: 占用房屋的继承人意见认为: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对其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支持。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被继承人去世三年,所留房屋一直其中一继承人占有、使用,另一继承人也知道该事实但并未提出异议,至其起诉时已明显超出诉讼时效规定的2年期限,又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其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遗产未分割前处于共有状态,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随时可以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所以本案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可见,遗产未被分割前的法律属性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基于共同关系而对一物共享所有权,其特点是强调主体的复合性和客体的单一性,本质上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就对外关系而言,它排除了相对人对物的干扰和侵害(此种情况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就内部关系而言,各共有人对物享有永久性的权利,任何共有人随时都可以提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继承人在2年后提出继承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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