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你贪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22 10:41) 点击:310 |
血的教训-你贪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一定警惕,血的教训。(这些总结都是真实存在的,我承办的案件就有集资诈骗5个亿的,很多老人一生的积蓄被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要看公司资质,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这样的公司提供的产品要警惕; 2.许诺超高收益率;月息8个点,10个点等。 3.以公司负责人个人账户收取资金或只收取现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项目”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 7.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9.宣传资料大讲公司准备上市,准备在美国等国外市场上市; 10.极力宣传公司负责人的人脉关系,和政府的关系等; 11.公司控股多个香港注册公司,集团公司等等。 12.起初几个月的利息一般会收到,后续就会给各种收据利息也转为本金在滚利。等资金出现巨大问题,公司人去楼空。 13.借款手续非常的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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