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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不把户口迁走,买房人不能落户,怎么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22 10:41)    点击:324

卖房人不把户口迁走,买房人不能落户,怎么办?

  户籍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对就业、升学、社会保障更是不言而喻的重要。例如购买学区房,目的是孩子能够在某区接受教育。如果卖房人不把户口迁走,卖房人不能落户,那么买房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要迁出户口的约定,但一旦出现纠纷,解决起来也是困难重重。除非卖房人主动迁出,真的没有好的办法。原因是什么呢?

  1、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即使当事人起诉要求卖房人迁出户口,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以驳回起诉的方式结案。

  2、根据现行的户籍制度,买房人不符合为卖房人调动户口的资格。所以即使向户籍主管的公安部门要求,也会驳回。对驳回的行政决定即使行政复议或诉讼也不能改变。

  针对以上的种种无奈:现实中应该怎么避免纠纷,或纠纷不能避免是怎么保护买房人的权利。

  1、在签署合同之前即要求卖房人迁出户口。

  2、如果不能做到第一点,建议当事人之间明确约定户口迁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果户口是唯一的购买房屋的原因,可以约定,卖房人在合理期限不能迁走户口,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卖房人支付违约金。

  3、如果户口不是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可以约定,卖房人在合理期限不能迁走户口,应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对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且已经有法院这么判决,理由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约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不能约定过高,过高部分法院从平衡双方权益的角度,酌情调整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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