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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两种方式引进投资人的区别?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21 14:50)    点击:474

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两种方式引进投资人的区别?  

有顾问公司咨询这个问题,具体情况是公司现有一百分百持股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引入投资人,对以什么样的形式引入投资人及不同形式的区别进行咨询了解。

  简单答复如下:引入投资人常见方式是两种即股权转让和增资。

  第一种方式需要子公司的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支付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取得子公司的股东资格。子公司的股东如果是公司不涉及税收的问题。(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涉及缴纳个税的问题。)股权转让款归子公司的股东所有。子公司股东增加,原股东股权减少。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第二种方式是投资人出资来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投资人投资存在平价或溢价投资的问题。平价就是和原股东的股权价值相同折股,溢价就是比原股东的股权价值高,简单的举例理解就是如果原股东1元买一股权,那么投资人要高于1元,比如2元才能买一股权。溢价多出的部分作为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投资人的投资是属于子公司的权利。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从以上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和增资的结果虽然都使得投资人成为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但是投资人的投资款去向却完全不同,股权转让投资款由被投资企业的原股东取得,增资则是保留在被投资公司。

  如果是投资人,增资会是第一选择,因为投资人要保证投资款在企业用于企业的发展,从而投资人才能取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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