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能设立公司做股东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21 14:17) 点击:233 |
公务员能设立公司做股东吗?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百润股份公务员持股转给其老公,科士达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弟弟等案例。】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国务院令第49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注:基于以上的法律法规,公务员不能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能作为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的股东。但公务员购买已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是否允许,存在争议。本人认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应该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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