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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的干部能投资设立公司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21 14:17)    点击:170

党政机关的干部能投资设立公司吗?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中办发〔1984〕26号)、《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综上,可以看出法律明确的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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